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我县自年1月起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现将举报内容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信访举报内容
(一)落实“两个维护”和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
1.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重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供销合作社系统管*治*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内*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
3.供销合作社脱离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偏离主责主业,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1.重点查处*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案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把手”腐败案件和窝案串案等问题。
2.供销社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低价处置社有资产、违规为民营企业借款或担保等问题。
3.大肆收受贿赂、侵吞社有资产以及滥用职权造成社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干预、插手社有企业经营,违规在下属企业兼职取酬,监管监督严重缺位等问题。
5.“靠社吃社”、摊派费用,私设账外账,公款私存等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6.改革治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解决改革和治理机制创新方面的问题。
1.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治理机制创新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2.县供销合作社在行业管理、改革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3.县供销社为乡镇供销社和所属企业公司服务的工作导向不清晰,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社企关系不顺、层级联系不紧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方式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
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