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药三分毒
药物是一把双刃剑,治病亦能致病。每种药物都有其独特的量效曲线,药理效应可以是治疗作用、毒性作用,也可以是致死作用。当短时期内大量给予某种药物或长期应用某种药物造成贮积,超出人体的耐受力时,便会出现药物的毒副作用,造成一系列的躯体或精神症状,严重的可导致死亡,称为药物中毒。
老百姓常说的“是药三分毒”、“副作用”即药物不良反应。不良反应是药物固有性质,有些不良反应可导致严重后果。
引发药源性疾病的原因很多,既有病人本身的特异体质、年龄、性别、饮食习惯等,也有药物方面的质量问题。但主要原因还是不合理用药,滥用、错用药物或不按医嘱乱用药物都极易引起药源性疾病。必须要正确选择与合理使用药物,否则轻者会增加病人痛苦和经济负担,严重的可危害健康与生命。
如何阅读药品说明书?
接触一种药品首先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其“药品名称”和“主要成分”。目前市面上药品种类甚多,千万注意不要同时服用相同成分的药物,以免药物过量。
仔细阅读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项,或按医生叮嘱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要随意更改药量,用量过大可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甚至中毒,用量过小可影响药效。
“注意事项”是对患者的提醒和警告,一般包括“慎用”和“禁用”。慎用是谨慎使用,但并非绝对不能用,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对老年、儿童、孕妇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是禁止使用,有些患者绝对不能使用某种药物,比如青光眼患者禁用阿托品,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青霉素等。
“不良反应”是提示患者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但并不是每个患者都会发生,该用药时则用,同时注意有无不良反应的发生。如发生了不良反应就应该停药,医院就诊。
“药物相互作用”是指同时或相隔一段时间内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时,一种药物受另一种药物的影响。由于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改变了一种药物原有的性质、体内过程和组织对药物的敏感性,改变药物的效应和毒性。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种可能对患者有益,使疗效提高或毒性降低。另一种则有害,使疗效降低或毒性增大,有时会危及生命。因此当你同时应用两种药物前应注意这些问题,必要时可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用药前你还需要了解药品的有效期。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药品的有效期限可有两种表示方法,即有效期和失效期。如注明有效期为年1月,则说明此药可使用到年1月31日止;如注明失效期为年1月,则说明此药可使用至年12月31日。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被列为处方药的药品一般是:特殊管理的药品;或由于药品的毒性和其他潜在影响;或因使用方法的规定(如注射剂等),用药时有附加要求,病人自行使用不安全;或是新化合物、新药等。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非处方药,是指患者自己根据药品说明书,自选、自购、自用的药物。在美国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overthecounter)”,简称“OTC”。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乙两类。被列为非处方药的药品一般具有以下特点:药品适应证可自我确定、自我治疗。我国的非处方药品种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这类药毒副作用较少、较轻,而且也容易察觉,不会引起耐药性、成瘾性,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也小,在临床上使用多年,疗效肯定。
国家对非处方药标识的样式和位置都作了相应的规定,非处方药的专有标识图案分红色和绿色,红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非处方药,绿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