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城管会跑起码是个好姿态
作者:五岳散人城管这个职业与小贩走*的存在,都算是城市的痼疾。管理者出现负面新闻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如此频发;如此频发也不奇怪,奇怪的是如此大面积出现。一个领域大面积频发负面新闻,大致来说一定是有问题的。可城市没有城管或者类似的工作又实在不行,这个行业就成了一种必要的“恶”而存在,说是痼疾当不为过。既然总是出问题,那自然是需要整顿的。很多情况下,城市的管理者也希望执法文明,少出负面新闻。早些时候,增强威慑力是一种选择,最初是防刺装备,然后是警察随时联动,但也未必有多见效。后来想起传统武术里以柔克刚的功夫来,比如说武汉城管就曾经修炼眼神却敌的技术,死盯小贩让他们不好意思。五花八门的解决方式中,广州最近的动作也有新意。报载,广州大部制改革后关注度最高的“城管委”,计划于11月9日正式挂牌。广州城管局局长李廷贵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制止不了违法现场时,城管人员要学会“跑”,而这项“管城经”已成为城管队员培训内容之一。“跑”是为避免与流动摊贩发生正面冲突,其目的为“亲民城管”。在采访中,这位城管局局长还提到,他不仅要建立一支“亲民城管”,更要让市民“有困难,找城管。”当然,在我们一般的印象里,通常是“有困难,找警察”。是不是真的管用先不谈,城管基本不在有困难之后的想起来名单前列。但对于这个姿态还是要为之鼓掌的,是不是能做到则另说。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倒不是说不相信李局长的话。这主要是担心城管本身的权力其实并不固定,虽然管的事情不少,但在法律框架与法律地位上,确实还有很多可商榷之处。不但如此,其执法权限本身也是有疑问。单从这个“跑字诀”看来,其强制力就让人有所怀疑。估计任何有强制执法权的机构都不会这么规定自己的行动准则——警察要是这么说的话,估计下岗的机会大把。但亲民城管这件事还是有可能做到的,而这个关键不在于这个“跑字诀”,而是自我的定位。广州城管的这番发言虽然没有明说,其中隐含的意思与那种强制性的管理已经有了些许差别。这个差别就是城管自身的定位已经从管理者转型为服务者。说起来解决城管问题最基本的方法也正是在此。城管的全称虽然是城市管理,但其服务的内容与事项,更多的是一种城市管理服务,而不是用暴力手段做其他的事情。只有这个地位确立下来,才能使得城管这个管理上的痼疾得到消除。就如我们小区的物业一样,管理之责,更多的是服务之力。所以,广州城管局局长这种思路确实有点踏上正轨的意思。如果实践上能够有效,则应该全国推广之。